關于石油天然氣生産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畫下知

2016-06-29

經(jīng)研究,現就(jiù)石油天然氣(含頁岩氣、煤層氣)生産但頻企業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下列石油天然氣生産建設用地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做分稅:
1.地質勘探、鑽井、井下作業、油氣田地面(mi通章àn)工程等施工臨時(shí)用地;
2.企業廠區以外的鐵路專用線、公路及輸油(氣、鄉內水)管道(dào)用地;
3.油氣長(cháng)輸管線用地。
二、在城市、縣城、建制鎮以外工礦區内的消防、防洪排澇、防風友少、防沙設施用地,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三、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用地,用于非稅收優惠用途訊媽的,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。
四、除上述第一條、第二條列舉免稅的土地外,其他油氣生産及辦公有間、生活區用地,依照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五、地方人民政府應按照城鎮土地使物村用稅有關規定,确定工礦區範圍。對(duì)在工礦區範圍内的油氣生産、辦公、議匠生活用地,其稅額标準不得高于相鄰的縣城、作樹建制鎮的适用稅額标準。
六、石油天然氣生産企業應按照有關稅收減免管理規定向(xi視子àng)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免稅土地情況。
七、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(qǐ)執行。原國(guó)家車著稅務局《關于對(duì)中國(guó)石油天然氣總公司所屬單位用地征免土冷看地使用稅問題的通知》〔(89)國(guó)稅地字第樂站088号〕、《關于對(duì)中國站通(guó)海洋石油總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用地征免土地使和刀用稅問題的規定》〔(90)國(guó)稅油發(fā)00分到3号〕同時(shí)廢止。
對(duì)(89)國(guó)稅地字第0體知88号和(90)國(guó)稅油發(雨舞fā)003号文件規定免稅,但按本通知規定應當征稅的土地為兵,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見慢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門多稅;自2017年1月1日起(qǐ),全額征收城鎮土地藍購使用稅。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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